财务会计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银行的财务会计政策,指导全行的财会工作;保证全行的各项会计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二)负责全行财务收支和费用的控制、考核、检查。
(三)负责拟定财务政策及财务资源配置方案;负责进行全行财务状况分析。负责指导有关部门按区域、客户、产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四)负责拟定全行财务管理制度,对系统内财务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全行财务检查工作。
(五)负责拟定财务预算办法,编制全行财务预算,并负责全行财务决算的审查、分析和报送相关部门,对全行系统上报的财务决算进行审查和批复;负责全行财务收支及财务程序控制的管理和各项财务支出及损失处置的控制。
(六)负责全行固定资产计划、购建管理,监督对外集中采购工作。
(七)负责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有关财务制度及政策的协调;负责全行资金调度与备付金、再贴现的管理。
(八)审查报销凭证,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并认真记载各类帐务。
(九)对本行新产品开发的业务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十)按时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应计提的项目,并做好帐务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行的年终试算和决算工作。包括全面处理和核对帐务;检查各项库存;调整金银、外币记账价格核实应交税款,结转本年利润,编制决算报表等。
(十二)做好利润分配和股金分红的帐务处理。
(十三)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资料做好员工工资发放工作。
(十四)负责编报本行会计、金融统计报表,并整理、分析和积累有关统计资料。
(十五)依据全行经营情况汇总计算缴纳各项税金。
(十六)及时准确记载各类帐务,登记各种账簿,确保全行的财务记录正确地反映银行的财务状况。
(十七)负责本行资金余缺调剂、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资金管理
(十八)执行地方的税务政策,减轻税务负担,规划全行的税务责任,利用税法规定使全行利益最大化。
(十九)负责全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对各支行的监督指导工作,并负责全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帐务管理工作。
(二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